青岛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?
2022-12-04
夫妻财产一般应平分。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;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,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。个人使用的物品,一般归个人所有。
青岛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?
(一)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分。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;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,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。个人使用的物品,一般归个人所有。
(二)夫妻分处管理、使用的共有财产,分割时归管理方和使用方所有;
(三)如果按照习俗支付了彩礼,或者婚前付款使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的支付人生活困难,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退还彩礼。
(四)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另一方合伙经营的,合伙财产可以为一方所有,合伙财产由分享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相当于合伙财产价值的一半。
(五)夫妻共同经营的养殖业、种植业当年未获利的,应当结合离婚时的生产经营效益,合理分割或折让。
(六)青岛离婚财产分割:双方对婚前属于一方的房屋进行过维修、装修、拆除、重建,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更的。
(七)通过青岛婚姻关系索取的财产,离婚时,婚姻时间不长,或因索取财产而导致对方生活困难的。酌情退还。取得财产的性质难以判断是索取还是赠与,可以作为赠与处理。
(八)青岛离婚财产分割: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宜单独使用的房屋,根据双方住房情况,本着照顾子女或一方无过错的原则,分配给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