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
我家住二楼,我和爱人在外地工作,一个月左右回一趟家。上个周回家发现厨房排污管道返水把橱柜、地板都泡了,损失得有四五万块钱。我们找物业,物业答复说厨房排污管不是物业养护的公共管道,让我们找楼上业主赔偿,而且态度恶劣。物业说的对吗?我们可以找物业赔偿吗?
答:你好。首先,如果确定是由厨房排污管道返水引起的跑冒并造成财产损失,我们认为,物业应当承担责任。即便物业服务合同对养护范围约定并不是特别明确,厨房内的排污管道应为公共管道,物业负有清理、疏通、养护职责,物业未尽责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其次,不建议向楼上全体业主追责,被告人数众多,诉讼周期必然较长,而且也要考虑起诉楼上邻...